某电风扇在抽检中被判不合格,企业这样申诉有效吗?

案例问题
某USB5V电风扇,外观如图1所示。在某抽检中被判不合格:
带有直径50 mm圆形限位板的类似于IEC 61032中B型试验探棒通过网罩触及不平滑的扇叶前缘,不符合GB 4706.1-2005和GB 4706.27-2008标准20.2条款“不触及危险的运动部件”的要求,如图2所示。

图1 USB5V电风扇

图2试验探棒触及USB 5V供电的电风扇扇叶
企业申诉,抽查产品为直流5V低压产品,不在按照国家强制标准CCC认证检测范围之内,所以抽检报告根据GB4706.1-2005以及GB4706.27-2008标准检测5V低压产品是无效的,不应判不合格。
这种观点是否合理?
案例分析
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合理,它混淆了“USB 5V电风扇不在CCC目录”与“USB 5V电风扇也是电风扇,在电风扇标准范围”,这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“两件事”,不是“一件事”。
依据CNCA/TC04国家认监委家用电器专家组决议TC04-2018-02(内容详见下文),USB 5V电风扇不在CCC目录内,原因是CCC范围限定:“除电动机-压缩机外,如果通过市网供电,单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括220V,额定频率必须包括50Hz, 三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括380V,额定频率必须包括50Hz”。换句话说,不是“所有的”电风扇都属于CCC目录。
依据GB 4706.27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:风扇的特殊要求》标准第1章范围(标准条款内容详见下文),USB 5V电风扇的额定电压没有超过250 V,而且产品名称也是“电风扇”,所以属于GB 4706.27-2008标准范围。也就是说,GB 4706.27-2008标准不仅仅适用220V电风扇,也适用USB 5V电风扇。
综上所述,USB 5V电风扇按GB4706.1-2005以及GB4706.27-2008标准检测合法合理,并无不妥。
标准条款
GB 4706.27-2008/IEC 60335-2-80:2004 Ed2.1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:风扇的特殊要求》标准
1 范围
GB 4706.1-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替换:
本部分涉及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,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的安全。
CNCA/TC04国家认监委家用电器专家组决议TC04-2018-02
TC04-2018-02
▶▶▶▶
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家电组(TC04)
关于USB供电的吸尘器的技术决议
一款吸尘器产品如下图所示,带有充电电池,并由带USB端口的连接线供电,输入电压为5V直流,销售时有带USB端口的连接线,无电源适配器。




问题:
GB4706.1-2005、GB4706.7-2014是否适用于该产品?该产品是属于CCC认证范围?
结论:
1、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》,因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明确了“除电动机-压缩机外,如果通过市网供电,单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括220V,额定频率必须包括50Hz, 三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括380V,额定频率必须包括50Hz”的范围限定,因此该产品目前应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。
2、有关标准适用相关问题建议由问题提出单位提交标委会做出答复。
国家认监委TC04技术专家组
秘书处(代章)
2018年6月5日
信息来源:http://www.cnca.gov.cn/zl/qzxcprz/jszjz/tc04/
作者:胡恒莹、陈灿坤
转载于: 质量研究社订阅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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